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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五章 诸子均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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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私第,房玄龄在书房写信,向远在故乡养病的父亲房彦谦问安,并简要阐明自己在长安的生活,一切安好,请父亲不要担心。

房彦谦年逾七旬,前两年大病一场,侥幸捡回一条命,但身材已经不行了,于是告老还乡,在故乡保养天年。

房玄龄让妻子在故乡照顾父亲,自己在长安为官,作为东宫佐官繁忙着,时不时和父亲通信。

如今有了电报,以房家的收进完整发得起电报,但房彦谦保持书信往来,一来是能省则省,二来邮政也方便,写信能写很多内容,不似那电报,寥寥十余字,千言万语根本就表达不出来。

房玄龄写完信,警惕装进信封,又仔细写好收信地址,将信件放好,待明日让仆人往邮局寄信。

喝了杯茶提神,他拿起放在案头上的厚厚材料,翻看起来。

朝廷要修订大周律,涉及诸多分篇和条款的修订,其中,对析产进行了具体规定,房玄龄此时就在研究相干条款,看看要如何向太子提建议。

析产,可以分为“析分”和“继续”,自古以来,各朝代律令都有相干规定。

析分,指的是父母在世时,儿子们结婚分家、另立门户,是为析分或生分继续,是指父母年老或者逝世后,儿子们分割家产。

继续,是父亲和儿子之间的家产传承,析分是兄弟们之间的家产分配。

分家析产表面上看,是儿子的家和父亲的家分别,实际上是兄弟们共同传承了父亲的家。

继续又分为身份继续和财产继续,身份继续指的是爵位、名誉等,自然是嫡宗子来继续,其他人没份。

而析分,并不是一次性析分,为多次析分:

一户平民五口之家,一般只有二男,也就是父亲和成丁未婚的儿子,大郎成婚后一般就分家出往,于是父亲和长大的二郎构成新的“二男”。

如此循环,直到所有儿子都分家,父亲也老了,这持续几次的分家,就是多次析分,等到父亲逝世,诸子分割财产,是为继续,而一般情况下,都是诸子均分。

所谓“诸子均分”,指的是儿子们均分家产,这里所说的“诸子”,指的是妻生子、妾生子、婢生子,至于奸生子,要么没分,要么分财产时,所获份额为妻室所生子的一半。

然而,实际情况却往往不同。

自魏晋以来,同居共财的大家庭越来越多,于是涌现了“五世通财”、“七世通财”甚至“累世通财”的大族,至于世家、士族也多是如此。

由于儒家伦理观点认为,父祖在时,子孙别籍异财就是大不孝,还会造成兄弟间不悌,所以极力主意同居共财,那么自古以来就有的家产析分,基础上在这些大族身上是不起效果的。

与此同时,嫡庶有别,庶出子固然是父亲的儿子,但在家庭中的地位极其低下,形同仆人。

父亲在世时,庶出子未必得重视,析产更不用想,等父亲逝世,嫡母、嫡子把持家产,庶出子哪能分到什么。

嫡庶有别,使得嫡庶兄弟之间的关系很差,庶出兄弟在嫡出兄弟眼前,连仆人都不如。

更别说同居共财的存在,使得族产把持在主支、嫡系手上,庶子们想要沾光都艰巨,跟别想对家产有什么进一步的打算。

所以历朝历代律法中,即便对于家产继续规定了“诸子均分”,根本就是具文,在大族那里行不通。

当然,嫡庶有别的情况在各地多有不同,在江左,不怎么讲究嫡庶之别,但在河北,庶出子甚至都没资格进族籍,想要“诸子均分家产”根本就是笑谈。

因此,法理和现实存在很大差别,律法规定的家产继续、诸子均分,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做到。

但是,即将修订的明德律,却要做到。

明德律分篇民律,对于户籍和继续及析产有规定,首先是主意“别籍异财”,也就是请求父祖在世时,子孙成婚或成年,就得另立门户、析分家产。

严格履行一户五口的户籍政策,而条款中的“子孙”,自然是不分嫡庶的。

父亲再讨厌那儿子,也得析分必定财产相助成家,其额度,按父亲名下家产至少十分之一给。

第二个儿子成婚分家,父亲又要将此时名下家产十分之一给儿子。

若父母逝世,诸子分家产,不分嫡庶,均分,即诸子均分。

当然,这种均分并不是简略地将家产均匀分成若干份,要考虑一些因素。

譬如民律拟规定嫡宗子、嫡长孙不得和父祖分籍,以便供养老人,所以在继续家产时,嫡宗子应当多得一些,作为供养父母的补偿。

还有,均分家产时,未成年的幼子要多分些,以便成婚所需。

这样的规定,不是一纸空文,而是具备处分能力的律法:谁敢违背析分、继续时诸子均分家产的律法,处流刑,根据情节轻重,到不同间隔的流刑地待上若干年。

最远可到万里之外的澳州。

房玄龄知道,若是民律里的“别籍异财”、“诸子均分”都逐一落实并严格履行,一场浩劫就要降临了。

别处不说,河北多有同居共财的大族,旁支众多,一旦朝廷强力推行新律,必定导致这些大族包含很多士族元气大伤。

道理很简略,人性自私,大家族的旁支、庶出子弟,巴不得分家分产。

自明德元年以来,河北粮价、布价持续走低,很多大族赖认为生的庄园已经渐渐捉襟见肘,收进锐减,委曲保持,这导致族产明显缩水,也让族人心生牢骚。

有人自己出往营生,到永济渠、黄河沿岸商埠、城池务工、做买卖,反倒比留在故乡过得好,于是有更多人效仿。

他们自己创下的私产,是不愿意回为族产的,若自己本人有个万一,家产想要留给妻儿,而不是被族长吸收,所以有强烈的“别籍异财”需求。

现实如此,导致同居共财大家族的处境颇为奥妙,若此时朝廷真的推行新律,这些家族的旁支、庶出子弟,必定如同饿狼扑羊,将祖祖辈辈积累下来的族产瓜分一空。

没有了族产,家族的凝聚力骤然下跌,固然不至于马上分崩离析,却会形同枯木,失往活力。

传承数百年的家族,就此日薄西山,房玄龄知道天子一贯来对世家不怀好意,此次修订大周律,就是要进一步崩溃世家大族的实力。

不仅要往世家大户已经血淋淋的伤口上撒盐,还要连带着在士族、大族的身上狠狠砍上几刀,这不是浩劫是什么?

然而这种做法却很“软”,利用了人性自私,所以响应者恐怕不会少,效果会十分明显。

宛若前汉时,汉武帝行推恩令,将诸侯国轻易崩溃那样。

天子很强势,如今中枢对处所的把持力越来越强,所以新律一旦定稿并且推行,即便阻力再大都会造成一连串影响。

房玄龄很担心未来,但他知道事情没那么简略。由于天子明摆着就像当年用梁书敲打佛教那般,行阳谋敲打世家大族,漫天叫价,等着坐地还钱。

这种阳谋,谁也不敢掉以轻心,都得认真“还价”,由于万一天子的阳谋得逞,搞不好真就来硬的,届时悔之晚矣。

想到这里,房玄龄感到很无奈,天子精力茂盛,时不时就要搞事,还不是蛮干,特别爱好“讲道理”、行阳谋,让人哭笑不得。

碰上这种君王,还真是

房玄龄心中打算着:唉盼看能说服太子,多劝劝陛下,不要总是折腾//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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