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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往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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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花荫村虽在余疏心中是个存放着噩梦的地域,却也承载了一箩筐一箩筐美梦一样的往事。

顾寻熠陪着余疏到处走着,走到哪里都觉得新奇,这可是余疏从生活的地方,就是和别处不一样!

花荫多草木,大热天的走在街道上也不受热,两边的树枝交错着蔽住头顶,地上大片的阴影下只透出星星点点的阳光,灼烧皮肤的暑热花荫村的村民们都少有体会,眼前都是墨绿绿的。

要是有一辆叮铃铃的自行车,骑起来带着一阵凉凉的风,就再好不过了,不过那时候还没有自行车供他们玩耍,只有漫山遍野大街巷的乱跑,吃着糖人,喝着凉水,一路上嬉笑打闹。

余疏带他去的那条街,像昔日一样热闹,两边卖着绿茶饼,芙蓉糕,海棠酥等各种面点,时候他就很喜欢吃这些甜腻腻的东西。

这条街存在于花荫已经有些年头了,余疏余笙兄弟俩年少的时候,常常在这条街疯闹,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余笙叼着狗以巴草蹦蹦跳跳的在闹余疏,如果没有老院长在前头呵斥,他们几个真能将左右的摊子给掀翻了。

而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常常是街头卖艺,是被孤儿院收养,其实他们花的钱大部分都是自己挣得。

“大哥哥!你快看!有条狗!”余笙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褂子,得意洋洋的把黄狗困在墙角,嘴里蛊惑道:“别怕别怕,我不欺负你,你看到那边儿那个山羊胡子了吗?他才是坏人!”

长着山羊胡子的老院长抬了抬眼皮,冷哼了一声继续闭目养神。

大哥哥急忙把他拽过来,哄道:“专心点,我们要上场了!”罢,又耳语道:“悠着点儿,你替你哥哥的事儿,别被院长发现了。”

“哦,知道了。”

鼻涕虫和哑巴的胸口碎大石刚一结束,余笙就在围观百姓的捧场叫好声中蹦?上来了,抽出一支箭

咻——

咔吧一声,大哥哥头顶上的苹果被金属的箭头快速穿过,动作干净利,苹果掉地,地声响起,双眼紧闭的大哥哥眉头一展,冲余笙赞赏的笑笑。围观的村民更是赞赏有加,叫好声一片。

就在余笙拿袖子擦擦苹果,喀哧一口,打算谢幕下台的时候,一个吊儿郎当痞气十足的少年招手叫道:

“射中苹果算什么本事啊!”

那少年倚在对街的大香樟树下,头上还了片绿绿的叶子,抱着胳膊睨着眼睛看着余笙。众人闻声看向他,都好奇的打量着。

“这孩子是谁啊?从没有见过。”

“这还不算厉害?还要怎么才算本事啊?的孩子还能百步穿杨不成?这也太为难他了。”

“就是就是。”

铃铛是唯一一个女孩子,又看不见,只能捧着收钱用的铜锣不知所措的站在一边。

“哼。”余笙白了他一眼,默默的拿起一支箭,往人群中凝神瞄准,在村民们反应过来感到害怕时咻地一声,崩然射出,离弓之箭快速的射中了后面的香樟树。

“中!”

众人长舒了一口气,回过劲儿来后都愤愤不满,这动作太过危险,要是伤了人该如何是好?

少年嗤笑道:“中什么中?这算什么本事?射中一棵树有什么好得意的?”

余笙的笑脸下是一双清冷的眼,看着少年指了指他的身后,只见那少年头上的叶和身后树上的叶同时被箭穿过,稳稳的刺进树干。

“好!”

村民们沸腾起来,铃铛的铜锣里不一会儿就装满了铜板,摇一摇都是哗啦啦的钱响,太阳还未下山他们就收工回去了。

余笙走时往树那儿看了一眼,找茬的少年已经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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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寻熠听到这里愤懑不已,替余疏抱怨道:“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屁孩儿最讨人厌了!”

余疏站在香樟树下看着对面曾经卖艺的地方,笑道:“是啊,的确讨厌,不过从那以后我们的生意更好了,次次都被要求表演百步穿杨,这下余疏更要逃了,他哪儿会什么射箭,看书逗猫还差不多。”

“所以每一次需要射箭,都是余笙代替余疏去的?”

“是啊,”余疏拍了拍粗壮的树干,眼神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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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道回府后,余笙和余疏交换了衣裳,换上了一件深色耐脏的褂子,拉着余疏去吃饭,还从怀里拿出了一块儿珍藏已久的豆沙糕,大暑天的放了一个下午,纸皮已经有些黏腻腻的了,可吃一次甜的不容易,余笙献宝似的给了他。

余疏摸了摸他的头,温声道:“不用了,等会儿还要吃饭,再我不爱吃甜的,你吃吧。”

余笙撇了撇嘴,“好吧。”

饭桌上,四个孩子呼啦呼啦的往嘴里送饭,余家兄弟俩虽然长得一模一样,可这性格却大相径庭,一个眼里温温柔柔的看谁都和气无比,一个眼里冷冷淡淡却天生就皮,互换身份的时候也只有余笙爱模仿哥哥话做事的样子,余疏却实在学不来弟弟。

“哥哥,你不吃了?”余笙直勾勾的看着余疏手上藏起来的包子。

“哑巴还没回来,我们都吃完了他吃什么呀。”

鼻涕虫乐呵呵的打趣道:“每次哑巴去镇上换药,余疏哥哥就要给他留饭,一个包子或是一个馒头的,他们俩要不是长得不一样,我还以为他俩也是亲兄弟呢。”

余笙冷哼了一声,撂下筷子就走了。

铃铛拉了拉鼻涕虫的袖子笑道:“我听见哑巴的脚步声了,他回来了,步子有点沉,他肯定提着一大包好吃的!”

鼻涕虫忍不住问道:“你听出他带了些什么吗?是什么好吃的?”

“这……”

大哥哥柔声解围道:“这要是能听出来,咱们铃铛是要成仙啊!”

“是,是莲蓬!我闻到香味儿了!”余笙突然又循着味道飘了出来,直勾勾的往铁门外边儿看。

铁门外带着灿烂笑容的正是哑巴,两颗白白尖尖的虎牙在阳光下亮亮的,眼睛也黑白分明又大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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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末的莲蓬已经不那么鲜嫩,但是也能找到一两支新鲜清甜的解解馋。

“你们爱吃莲蓬啊,那玩意儿有什么好吃的,不去芯儿就是苦,去了芯儿就一点儿味道都没有了。”顾寻熠一边嫌弃一边拿着一支莲蓬慢慢剥着往余疏嘴里喂。

余疏吃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明明就很甜,你吃过几次莲子就这么污蔑他。剥着吃甜,熬成汤就更甜了。”

顾寻熠不可置信,声调儿也高了几分,“我污蔑他?”

“嗯?”

余疏斜眼看他,拿着一颗白嫩嫩的莲子,面带威胁。

顾寻熠赶紧低头像莲蓬道歉:“……是我污蔑他,我无知,我没有味觉。”

.

白天余笙莲子吃了不少,夜里老想着去莲花湖里玩儿,镇上靠近柳江的地方有一大片湖,他们曾去过一次,可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余疏见弟弟大晚上还没有睡觉,披了件衣裳就出来了。

兄弟两人并排在台阶上坐着,余疏笑道:“大晚上不睡觉坐这儿干嘛呢?”

“嗯……看星星啊!”余笙抬头一看,没有半颗星星,尴尬的咳了两声道:“嗯,我在想白天吃的莲蓬呢。”

“哦~原来是饿了。”

余笙撑着脑袋,看着余疏道:“哥哥,你以后想过什么样的日子啊?”

“你呢?”

“我想当个神枪手!百步穿杨算什么,我要开枪打坏人!我要锄强扶弱劫富济贫,就像话本里写的那样,一个身负血海深仇的大侠,拥有盖世武功,在江湖里行走,老了归隐田园后,江湖还有他的传!”

余笙得兴奋起来,还当即来了个后空翻,打着滚儿又挪到余疏脚边儿。

“嗯,是个不错的想法,我三岁时也这么想过。”

余笙将脑袋放在余疏的腿上,撒娇道:“……哥哥肯定没有这么想过,三岁肯定比我三十岁的时候还要强,从来不尿床。”

“是吗?阿笙三十岁了还要尿床?”

“如果哥哥愿意洗的话……”

余疏轻笑了一声,揉了揉他的脑袋,柔声道:“我想当个教书先生,专教你这种调皮的学生,什么时候我要是能把你给教乖了,那才有成就感呢。”

“还有呢?”

“还要养一只猫,一只白猫,每天抱着它在树下看书,有他陪着我,看书的时候就不孤单了。”

余笙撇撇嘴,“我不是陪着你呢吗?猫不好养,还不如养狗呢,狗多忠诚啊。”

“哈哈,有你陪着还不如没有。”

“还有呢?”

“我还想听评弹,听柳县有一家茶楼的评弹很地道,茶也都是好茶,要是能在闲着的时候听几段就好了,我只听过街边儿的曲儿,还没听过评弹呢。”

这些无聊的东西余笙听的都要睡着了,耷拉着眼皮问道:“还有呢?”

“还有哑巴,要是能和他一起生活,照顾他就好了,这孩子没什么心眼儿,心又好,我不在他不知道要受多少人欺负呢……最重要的是你,我们是血肉至亲,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余疏低头一看,余笙枕着他的腿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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