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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三章 首领与柒(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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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以为,我第一次见到那个孩子,是在他十五岁的时候。

其实并不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才一个月大。

而且,还被他尿了一脸。

我吃了酒,在黄昏前,便离开了十万大山。

我不想久留,不是因为我和他老婆不对付,而是因为我怕我在这里呆的太久,就不愿意离开了。

可是我又必须离开,只是早晚的问题。

既然如此,那我何不早些离开呢?

临走前,我拍了拍那个孩子的屁股。

杨鼎天看出了我的不舍,就开玩笑的说:“大哥,你这么喜欢柒柒,要不就带他一块走吧,去闯荡闯荡江湖。”

说实话,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

虽然我从没带过孩子,但是我有自信,将这个孩子带好。

不过,最后还是拒绝了。

毕竟这是他和他老婆两个人的孩子,我不可能真的带着他们刚刚满月的孩子去闯荡江湖。

而且我很清楚,他老婆绝不会答应。

我不想看他们夫妻两吵架,因为我知道,他肯定吵不过他老婆。

更何况,他还是个妥妥的妻管严,哪里敢违背他老婆的意思。

即便我有自信能够凭借一己之力挑起他们夫妻两之间的不合,但我不会这么去做,因为他是我最好的兄弟,我是他最信任的大哥。

后来再见他时,已是天人永隔。

我没有见到这位好兄弟的最后一面,我甚至都没亲眼看见他是怎么死的。

我只知道,他是死在了梅花山庄庄主的手里。

从前的我,跟那位复姓梅花的大侠其实没有什么仇怨,但从我的好兄弟被他一枪穿喉时,我就知道,我跟他之间,只有不死不休。

我没有去梅花山庄,虽然我是天下第三,但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打败梅花大侠。

而且,我从得知杨鼎天死讯的那一天开始,就已经疯了。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晚,江湖上传出杨鼎天被各大门派围攻,惨死在梅花大侠枪下的那一晚。

我当然不会相信这样的江湖传闻,我放下了手头上的一切事务,不顾一切的奔向了十万大山。

只是,在途中,我遇见了一个人。

他是这个世界的守护者,也是江湖百晓生高手排行榜上,稳坐第一的人。

他叫做烂命华。

他在月夜下等我,睁着一双死鱼眼,甩着一头光滑飘逸的长发,说是等了我很久。

我在见到他的那一刻时,几乎就已经猜出他等我的目的。

可是我不愿相信,我必须等他亲口说出那句话,亲自证实那件事。

于是他就告诉我,杨鼎天死了,真的死了。

我当时就崩溃了,因为我不信江湖传言,却不得不信他。

我知道,他不会骗我。

我也知道,他在这里等我,其实是为了阻拦我。

他想阻拦我去十万大山,阻拦我为杨鼎天复仇。

“杨鼎天死了,他的儿子被送出了十万大山,下落不明。”

在从烂命华的口中听到这句话时,我几乎整个瘫软在了地上。

我的头发,也是在那一晚,悉数苍白的。

我一夜白发,也一瞬疯魔。

我不是魔,但我却疯了魔。

我祭出了圆月弯刀,想要大开杀戒!

我心中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为他复仇。

我必须为他复仇,我已顾不得其他,包括我自己的性命。

可是,我打不过烂命华,完全打不过。

我被他伤了,连圆月弯刀也被他夺了。

可是他没有杀我,而且还将刀还给了我。

他走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就这么走了,直到他跟我说了一个秘密。

当我得知那个秘密后,我就知道,我的义子,未来不可限量。

但是,我必须先找到他。

他必须,还活在这个世上。

于是,我和烂命华做了一个约定。

我答应他,永远不向各大门派寻仇,永远不找梅花山庄的麻烦。

他也答应我,会暗中教导我的义子,将他培养成下一代的人间守护。

我当然必须答应他,绝不是因为我打不过他,而是我必须去找到杨鼎天的儿子,毕竟那也是我的儿子。

我独自一人,走遍玄武国的各个城邦。

我不敢相信任何人,因为我的好兄弟是魔教的教主,而他的儿子,也是武林的公敌。

我害怕别人会比我先找到他,然后利用他,或是杀死他。

所以我必须先找到他。

我觉得,老天还是眷顾我的。

因为在那一年的寒冬,我在一座荒城的角落,找到了他。

那个时候,他才五岁。

他的身上只穿着单薄的布衣,小脸冻的通红,整个人就像只瑟瑟发抖的小猫一般,缩在角落。

看得出来,他熬不过这个冬天。

如果不是他身体里流着魔族之血的话,或许早就已经冻死了。

这是我唯一感激他妈的一点,因为他身体力流着的魔族之血,来源于他妈。

我当时很高兴,即便我白了头,即便我疯了魔,即便我被烂命华重伤,即便我当时几乎一无所有,但我依然很高兴。

因为我找到了这个孩子,是我最先找到他的。

那个孩子的眼神很冷,他甚至都不愿意叫我一声义父。

我知道,他早已不记得我是谁。

毕竟我和他只见过一次,那时候,他才一个月大。

我拉过他的手,带他去吃了饭,买了衣服。

然后,在离开这座荒城时,我又tm的遇上了烂命华。

我在看见那个邋里邋遢的家伙时,甚至有种被玩弄了的感觉。

我觉得,他是不是一开始就在算计我?

算计我的好兄弟,算计我的干儿子!

我不想理他,我现在只想带我干儿子离开玄武国,找一个没人地方,隐居起来。

在找到他的那一刻,我什么都没有想,因为我不想将那么大的责任压在他的身上,更不想他这一生为了复仇而活。

他本就已经很可怜了,而且,他才五岁。

可是烂命华不同意,他来这里堵我,就是为了截下这个孩子。

他说,这个孩子必须继承他的衣钵,为了守护这个世界而活。

我不信,我根本就不信。

哪怕真是如此,我也不愿意。

因为他是我的干儿子,不是烂命华的,现在他亲爹死了,必须由我这个干爹亲自照顾,绝不可能将他交给烂命华,交给那个天下第一大帮的掌门。

我害怕烂命华会利用他,毕竟他还这么小,毕竟他的人生,几乎还只能算是一张白纸。

于是,我又跟烂命华打了一架。

结果没有任何意外,我是被纯虐的那个。ωWW

我根本打不过烂命华,即便他空手跟我打,我也毫无胜算。

最后我被打的吐了血,他把我的干儿子给带走了。

最后我才知道,他将那只有五岁的孩子交给了杨鼎天的妹妹。

我知道他那个妹妹,一个十分冷血,十分刁蛮的女人。

她一定不会好好对待我这个干儿子,她一定会将他培养成一个杀人的工具。

我必须阻止,但是我打不过烂命华。

我当然不会罢休,因为当时我只希望我好兄弟的儿子可以平淡幸福的过一生,而不是被训练成一个复仇的工具。

直到,我发现自己无能为力之时。

直到,我那天做梦,梦到了我的好兄弟后。

在梦里,他七孔流血,满目狰狞的质问我,为什么不为他报仇,是不是贪生怕死?

我被惊醒了,这绝对是一个噩梦,即便我梦见了他。

从那以后,他便是我的噩梦。

而我,也彻底红了眼。

我戴上了他少年时期送给我的面具,开始了我毕其一生的筹谋与事业。

我要建造一个不弱于天龙帮的势力,我要将围攻十万大山的名门正派全部铲除。

我要为我的好兄弟复仇。因为我知道,我必须这么做。

于是,我创建刺客联盟。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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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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