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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街头混混(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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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酒吧干了半年,成为了王牌酒保,很多客人都冲着他来,他再次体会到当兵时受到的尊重。

他觉得他之所以在这两件事干成功主要是把简单的事做到极致。

他觉得酒吧之行该结束了,他向雅提出了辞职,没有理由。

他把半年的工资存到了卡里,这是以人类身份赚的第一笔钱,他很珍惜,不舍得花,他要给妻儿送一个礼物。

他来到了大街,打听到祖国最乱的城市,最乱的街道,最坏的黑老大胡二,他来到了他的面前,要跟他混,送上礼物表决心。

胡二见他有诚心,收留了他。

他过起打打杀杀的生活,经常带着水果刀去找商贩要保护费,聚集起来为别人打群架,为争地盘火拼,每天都有流血、伤亡,和他一起入会的大部分被抓到局子里。

他武艺还好,没有受过伤,打伤过很多敌人,几乎所有的血腥场面他都在场,都在拼命。

两年时间,成为了仅次于胡二和长老的年轻一代领军人物,他受到帮里兄弟的一致拥戴。

在光辉灿烂的时刻,他收到了胡二给的鞋,他知道作为一个心胸狭窄的老大,他是不会让一个潜在的威胁存在的。

他审时度势,选择了急流勇退,得到帮里很多人的不理解,胡二也是再三挽留,他也不动摇,他觉得他在帮派取得的成绩足够了。

更重要的是,他觉得他最大的成功是心生无惧,不要命的精神。

他还感受到生死兄弟的仗义和领导的阴险。

他没有怪罪领导,也许阴险是他的保护形式,也只有这样才有人听,有人实,他觉得这样的领导也是可悲的,强来的命令只是表面上服从,它管不住心,他永远不懂,让人信服还需要内在的修养和勇敢的担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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