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约法三章 (3 / 4)
庄严开口了,“碗呢?”
一顿迟来的晚饭吃得十分安静,庄严是因为还没完全歇过来,肃穆则是以为她有什么“食不言”的规矩,不敢开口。
用完饭,庄严自觉站起身去洗碗,出来的时候发现肃穆正坐在沙发对面的椅子上玩手机,她奇怪地问:“你怎么还没走?”
肃穆也很奇怪,“我今晚不走啊。”
庄严:“为什么不走?你不走难道还住这儿?”
肃穆理所当然地点头,“是啊,我是你‘男朋友’嘛。”完还自以为幽默地同她眨眨眼。
庄严虽然是个母胎solo,但是在公大里终日与一帮糙汉子为伍,荤段子也没少听,当然明白肃穆话里的意思,不过,“这都……”她看了眼手机,“这都快十点了,七个时还不行吗?”难道你是一夜九次狼?
“‘别胜新婚’啊,庄警官。”肃穆突然起了逗一逗她的心思,“再你作为警务人员,为办案提供便利条件是你的义务。”
庄严才不上他的当,立刻反驳道:“作为公民,我也有权利拒绝你的要求。”
果然肃穆再不出什么来了。
庄严见好就收,话音一转,:“让你留宿也不是不可以,我要约法三章。”
肃穆点头,在椅子上坐好,翘起的二郎腿也放下来,放在膝盖上的双手十指交握,两个大拇指不停地转动,做出一副认真倾听的样子,“请。”
然而实际上庄严并不知道要约哪三章“法”,只能转着眼珠子想,半天才根据很多年前看的偶像剧里的“约法三章”照葫芦画瓢得出三点,“第一,不能进卧室、不准动我的东西,要动的话要经过我允许。”
肃穆点头。
“第二,留宿的事不准外传。”我还打算找男朋友呢,尤其被老爸知道的话恐怕第二天就要压着他们俩去民政局了。
肃穆:“行,第三呢?”
庄严:“第三暂时没想起来,想起来再。”
“好。”肃穆点头,然后问庄严有没有多余的洗漱用品,借给他用一套。
庄严点头,让他等一下她去给他找。不知道是不是肃穆的错觉,他好像看到了她嘴角的一抹笑意。
庄严很快回来,递给肃穆一套衣服、一条新毛巾和一个已经拆封了的牙刷套盒,肃穆看了一眼,发现套盒外面还写着“情侣款”二字,里面只有一支蓝色的电动牙刷,另外一支已经被人用了。
“别误会,”庄严在他开口之前先了,“超市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