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11章(1 / 1)
晚上醉清风的生日歌会,程朗搂着我一块儿听的。
其实,这种歌会都差不多,一般是先送一个生日剧,然后请几个圈内的好友来送个祝福唱一两首歌,闹腾闹腾。嘉宾唱歌的水准参差不齐,麦的质量也良莠不齐,甚至有的人在外面直接对着手机唱的,出来的效果可想而知。
不过,我的兴致很好,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跟程朗一起听生日歌会,还能听到他现场献唱。之前可都是我一个人回放他的生日歌会,或者深夜里默默听他的作品。
生日剧叫《眉间砂》,两个CV的故事,而且明眼人一听就知道这分明就是YY醉清风和朗月长空的故事。
尽管攻不是程朗配音的,尽管这未必是醉清风的意思,但我还是挺不爽的,认定这帮人居心不良且太过明目张胆。
“下面上来的这位嘉宾大家都很熟悉,他可是我们清风傻妈的官配哦,大家猜猜是谁?”
一听到“官配”二字,我就看着程朗笑得意味深长。
程朗意识到危险,赶紧手脚并用地缠上来。“莫莫,别乱吃飞醋。这都是他们瞎的,我可没承认过。”
我正要开口,却听到主持人已经在呼唤程朗了,赶紧把到嘴的话咽回去。
程朗亲了我一下,然后才打开麦克风。“大家好,我是朗月长空。”
“欢迎朗月傻妈。先声明,我可是铁杆风月CP粉哦。回归正题,今天是我们清风傻妈的生日,作为官配,朗月傻妈是不是该有点表示啊?”
“这个必须有。祝清风生日快乐,二次元三次元都顺顺利利。今晚,我就送上两首歌作为生日礼物吧。”
程朗选的是某两部广播剧的ED,一曲古雅优美,一曲热情欢腾,风格迥异,但他都演绎得很好。有得天独厚的嗓音条件,还有天赋加身,脱颖而出就变得很简单了。
我靠着他,陶醉其中的同时还不忘紧紧地抿住嘴唇,怕自己一不心发出声音来。尽管我很想让全世界都知道我们在一起,但也只是想想,并没有那个勇气付诸行动。
出柜这件事冲动不得,它的后果也是大多数人承受不起的,所以必须要有充分的准备与合适的时机,必须深思熟路、慎之又慎。
“再一次祝清风生日快乐,事事如意。因为有事情要处理,我可能要开溜了,希望大家都玩得愉快。下面,我就将生杀大权交还给主持人了。”
完,程朗果断地闭了麦。在主持人把另一个嘉宾拉出来之后,他又果断退出房间。然后勾住我的脖子,在我脸上啃了一口。“莫莫,还生气呢?”
我斜睨他一眼,拉开他的手臂,但他非要勾回来。一场压迫与反压迫的大战就这么拉开了序幕,闹到最后,我们都倒在了床铺里,喘着粗气看着对方大笑起来。
我一巴掌糊在他脸上,笑骂:“你个傻逼。”
“那你就是傻逼他媳妇儿。”
“滚一边去!”我想要起身下床,但立马又被拉得趴倒在他身上,让他抱了个满怀。
程朗在我脸上脖子里一通乱啃,啃完了又问:“你还觉得难受吗?要是不难受了,咱们下去遛个弯吧?”
我也觉得躺了一天,骨头都躺酥了。
八月的京都,夜晚也是闷热难耐,稍微动一下就是一身大汗淋漓,空气好像都是凝滞不动的。但比起白天让热辣辣的阳光暴晒的痛苦,这种闷热还能接受,所以出来散步遛弯或者享受夜生活的人还真不少。
我和程朗勾肩搭背地绕着区溜达了一圈,一身湿漉漉地回到家里。汗水粘腻的感觉实在难以容忍,我们也顾不上“运动过后半个时才能洗澡”的忠告了,直接一头扎进浴室里。
我们挤在莲蓬头下,一边冲刷身上的汗水一边打闹,刚开始还只是纯情的打闹,慢慢地就玩出火来了,手脚和嘴都不安分地黏在彼此的身上。
眼看就要火灾泛滥的时候,程朗艰难地停了手,脸埋在我脖子里喘着粗气平息身体的冲动。只可惜那戳着我的如山铁证半天也消不下去,想要毁灭证据都没办法。当然,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
虽然没有做到最后,但我们都有些精疲力竭的意思,擦干身上的水迹套了一条裤,就一起倒进床铺里睡了个天昏地暗。
第二天一早醒来,我感觉神清气爽,好心情地进厨房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中途还抽空发了微博和朋友圈,晒的是车子的照片,写的是“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没有之一”。
程朗躺在床上给我点了赞,还回复了一句:这绝逼是真爱!
我抿着嘴角偷笑,放下手机,扯着嗓子朝房间里喊:“早餐马上做好了,赶紧起床刷牙洗脸。给你五分钟,超过时间你就啃盘子去吧。”
“遵命,女王陛下。”
程朗看到桌上的食物,美得抱着我啃了又啃,还特地拍了照片晒到微博,附上“幸福就是睁眼就能吃到如此美味的早餐”的字样。想当然,这条微博立马引发一片轰动,炸出大鱼无数。大家都猜测程朗已经结束了单身狗的生活,一边卯足劲夸嫂子手艺好,一边心满意足地表示吃狗粮吃得很饱。
吃过早餐,我们一起出了门,我开车将程朗送到地铁口,然后才拐弯朝咖啡店的方向奔去。
上班高峰期,京都的交通拥堵严重,开车不见得比坐公交地铁轻松。但开着程朗特地为我准备的A3,我的心情好得能开出花来,自然也不会觉得辛苦,就连碰到那些没素质地见缝插针还不打灯的司机,我也只是一笑而过,半点不生气。
装修队的负责人阿龙见了我的车,就问:“老板,买车啦?还是奥迪呢!”
我笑了笑,心里又高兴了几分。“不是我买的,是你们二老板送的。”
连我自己都觉得,这话充满了炫耀的味道。
“两位老板感情真好。这年头,就是亲兄弟也难得感情这么好的。”阿龙就是个爽朗的糙汉子,过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正常日子,特别讲哥们义气,对别人的兄弟情深自然不会有多余的想法。
我但笑不语,心道:兄弟感情当然没这么好,因为他是我男人啊!
有了车,跑起来确实方便很多,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用迁就别人的时间,也不用在往返地铁口或者公交站的途中被烈日暴晒得头晕眼花。
接下来的日子,我白天忙装修的事情,晚上去培训中心学习怎么做咖啡。这是我们的第一家店,基于多方面的考虑,我并不想单纯做个管事的老板。比起别人,我更相信自己,而且我也是真的有心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反正技多不压身。
至于点心,我本来就会做。大学时候我在蛋糕店做了两年,算得上经验丰富了。如果时间和精力允许,咖啡店提供的点心我也想亲自操刀,做出自己的特色来。
当然,这些都还处在构想的阶段,毕竟我可没有三头六臂。如果不出意料,程朗也不会同意。按照他的意思,就该在咖啡厅的一角给我留个专座,坐着喝咖啡顺带写点东西,必要时候再拿个主意就行。但这肯定不是我想要的。
从培训中心出来,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过了。我在走向停车场的路上给程朗打了个电话,得知他这会儿还在工地,而且事情还没结束。
我果断开车往工地的方向跑。之前都是他来接我,今天换我接他,感觉也不错。
时间特别赶巧,我开着到工地门口不远的地方,就看到程朗背着包匆匆往公交站走。我按了按喇叭,靠边停车,摇下车窗。“嘿,帅哥,要搭顺风车吗?”
“我没钱。”程朗笑眯眯地答道。
我也憋不住笑。“没关系,肉偿也是可以的。”
“那真是太好了,我就喜欢肉偿。”着,他直接拉开副驾驶座的门坐了进来。“具体怎么个偿法?一次一块钱?”
“滚!你以为自己打桩机呢!”我大笑着从后座拿过一个袋子,塞他怀里。“给你带的宵夜。放心,这个也可以肉偿。”
“媳妇儿,你真是太贤惠了!我真是稀罕死你了!”程朗扑过来啃了我一口,然后就开始狼吞虎咽。晚饭他就随便吃了几块饼干,这会儿早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我看着他线条好看的侧脸,还有鼓鼓的腮帮子,笑着发动了车子。时间不早了,路上车不算太多,但我一点都不急着赶回去。在这样的深夜里,载着我爱的人缓缓地驶过霓虹灯闪烁的街头,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程朗似乎也看穿了我的想法,侧过头来对着我笑得一口白牙都闪光了。
我故意沉下脸,喝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
还没完,自己先憋不住笑了。
“咳咳咳......”程朗直接被呛得咳了起来,咳得一脸通红。
我赶紧拿起放在储物格的矿泉水,拧开盖子递过去。“赶紧喝点水缓缓。”
“媳妇儿,你这是要谋杀亲夫啊!”程朗喘了一口气,擦着嘴角的水迹抗议。
“明明是你自己定力太差。”
程朗呵呵地笑着,伸手在我腰上戳了戳,还对着我耳朵吹热气。“对着你我一向没什么定力,你又不是不知道......”
“窝靠!把你的爪子给爷收回去!你想死,爷我可不奉陪。”
我们一路嬉闹着回到区。
京都这地方,想买套房子不容易,但买辆车是很简单的事情,所以哪里的停车位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我开着车在区里兜了一大圈,才总算在角里找到一个位置。
停好车,程朗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将我往他背上拉。
“干嘛呢?”
“快,上来!咱们也来个猪八戒背媳妇。”
时间已经过了十一点,区里没什么人走动,我不免有些心动。在程朗的一再引诱下,我最终还是趴到了他背上,一路心惊胆战又无比幸福地回到家里。一起倒在沙发了的时候,我们看着彼此,一起大笑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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