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神乎其技,叹为观止 (1 / 8)
第674章 神乎其技,叹为观止
法警打开了大门,更多的法警鱼贯而入,每人的怀里都抱着一口铝合金箱子。
四四方方,尺半方圆,通体泛着银光。
事务法官指了指墙边的位置,放下箱子后,法警穿过旁听席,从另一侧的门里出去。
之前进来的那道门里,抱着箱子的法警还在不停地往里进。
法警源源不断,一层十口,箱子越摞越高。
原告律师有些错愕:他之前还以为,被告出示的证据顶多也就是检测报告之类的纸质文件,没想到竟然是实物,而且还这么多?
看这个架势,少说也有一百多箱。
如果不出意外,这里面装着的,肯定是瓷器。
大律师下意识地回过头,看了看旁边的印尼人,表情不言而喻:你们不是说,被告绝对不可能出示什么实物性的证据吗,那这些是什么?
马拉维罗眯着眼睛,盯着越摞越高的箱子:如果只看外包装,确实有点像。
包括外面的封条,好像就是当初甲乙双方亲眼看着律师团队贴上去的那一批。
但光像没用:铝合金的囊匣哪个国家都能造,如果从中国下单,从生产到送到你家门
口,前后不超过半个月。
封条更简单:随便打印几张,刻几方萝卜章盖上去就行。
关键是里面的东西:如果这里面装的是他质押给张远桥的那一批瓷器,那张远桥在京城砸掉那一批是从哪来的?
狐疑间,法警将所有的箱子全部搬了进来,被告大律师离开席位。
「myLord(法官大人),这一批即为被告所出示的物证D1到D176,即案涉质押协议项下的部分瓷器。另有十一件,因检测取样已被消耗,不再出示。」
「这批瓷器从质押交付日起,封存于特制的囊匣之中,箱口带有双方签署的启封封条,用以证明质押标的本体和保存状态。现在我申请法庭指令,是否可以请证人出庭,进行质证。」
「当~」法官敲了一下槌,「可以!」
话音将落,法警起身,打开了证人专属通道,第一位证人入场。
同时,被告方的事务律师向法庭和原告递呈证人身份。
看了看名单,马拉维罗皱起了眉头。
总共两位,第一位是签署质押合同时,永元公司请来负责查验质押物的律师。第二位是佳士得艺术品库的保管员,当时这批文物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