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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高人坐骑 (2 / 3)

他的表情,猜到了李大龙的想法,于是高兴的捋了捋胡须,道:“这段时间你也不要太过刻苦,要知道欲速则不达,不要把身子练伤了。”

李大龙点头道:“我知道了,对了义父,您的马呢?难道您办事的地方离这很近吗?”

“呵呵,距离不近,不近,但我赶路哪还用马?”王彻听到这个问题,想到了他不久前收服的新坐骑,感觉之后可能会有些尴尬,但又觉得自己的气势决不能弱下去,毕竟他已经在李大龙面前立下了高手形象,总不能再自己打破这个形象,于是强撑着就要进行强行装逼。

“不用马……那义父您是要用轻功赶路吗?能不借马力一直用轻功赶路,义父您真是老当益壮。”李大龙觉得自己猜出了真相。

此世灵气充足,相应的,炒鸡快马的数量也很多,高手跑得快,耐力强,比一般马匹更能赶路,但他们往往也可以买到远超凡马的千里马、万里马,而且高手也不会想把气力浪费在赶路上,所以大多江湖人还是会骑马的。

那些不愿骑马的高手,要么就是穷——李大龙知道自己义父不穷——要么就是轻功太好,能买到的马比起自己慢了太多,因此不愿骑马。

他觉得自己的义父是后一种,这次要做重要的事情,嫌马不够快,因此要自己跑。

王彻暗想,我当然也想用轻功啊,轻功多帅啊,但这不是还没来及学吗?

当然,心里这么想,表面上的他不漏声色:“不不不,我这次出门不准备用轻功赶路。”

“不骑马,也不用轻功……”李大龙犯难了,猜不出王彻怎么想的他,很干脆的发问了,“义父你到底准备怎么赶路啊?”

王彻嘿嘿一笑,但突然想到自己的人设,于是迅速的停止蠢笑,其变脸速度之快,直令李大龙感觉是自己花了眼。

下一刻,揉了揉眼睛的李大龙确定了一件事——他真的眼花了,因为他看到在不远处,出现了一只足足有五米高的大蛤蟆!

这蛤蟆通身赤红,头宽大,吻端圆,颊部向外嘟起一大块,鼻间距极,眼睛占了一半的脸,背上密布着不等大的疣粒,但这疣粒组成了漂亮的花纹,四肢及腹部非常平滑,要是一只普通大的蛤蟆长成这样,想必还会有些少爷姐会觉得它长得可爱,想要捉几只回家。

然而,这只蛤蟆太大了,当看着它这么个庞然大物靠近的时候,恐怕没人会再觉得它可爱。

是的,这只大蛤蟆正在急速的冲向两人所站的地方,它的蹼较宽,后肢短,不能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