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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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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慕梅点着头,不由自主的,脸颊去触碰那些花瓣。

“绅士们说,女孩们年轻的时候会记住男友送她的珠宝价格,当珠宝越是昂贵她们就会觉得自己的自己男友们的心中地位越高,后来,女孩们变成了女人们了,渐渐的,在流逝的岁月中,女人们忘了珠宝的价格而却越来越清晰的记住了那束在午夜里从窗台外递进来的噙着露珠的玫瑰花。”

“慕梅,我想在往后的岁月中拥有这样的回忆,叫尤连城的男孩在午夜里爬到了的窗台送给玫瑰花。”

“以前,我看不起这些的,我还觉得这些有多可笑就有多可笑,可是,慕梅,当为做这些时我觉得不可笑了,为慕梅做这些我觉得快乐。”

灼热的泪水就这样从慕梅的眼角淌落了下来,滴落在玫瑰花瓣上。

午夜里,尤连城的声音就像一张无边无际的网紧紧的罩住了她,这午夜里带着玫瑰花爬上了她的窗台的男孩把林慕梅终于引向了那场废墟。

殇(03)

来至于从窗台递进来的玫瑰花花瓣上的露珠在灯光下辗转着光华,尤连城低着头侧坐着,夜的微光给他镀出了绝好的剪影。

年轻的橡树,璀璨的星光见证了这午夜里窗台上的私语。

“慕梅,安德烈说了花店里最昂贵的花朵永远比不上翻墙到别人家的花园里偷偷的摘走那支不加修饰的玫瑰花,所以,今天我当了一回小偷,而且,我摘走的可不是一枝我把那家人的一整片玫瑰花都摘走了,慕梅,那些玫瑰花的刺可把我折腾惨了,那时,我才知道原来玫瑰花的身上真的有长着刺,慕梅,不用当心我被那家人的摄像头抓拍到,我戴了口罩了,只是,慕梅,那家人有养狗,慕梅……”

很快的,尤连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隔着怀里的玫瑰花她吻住了他,手抓住了他的衣襟。

这是从金字塔会所里闹翻后她第一次吻他,尤连城闭上了眼睛,身心的投入着。

分开时,两个人脸都涨得通红,两个人都气喘吁吁的。

“连城,要不要进来喝杯咖啡啊?”慕梅听到了自己这样轻声的说着,用连自己也不理解的心情。

开着车离开林慕梅的住处的五分钟里尤连城还沉浸在自我陶醉之中,跟着车里的快节奏音乐节拍大声的唱着,做的好,小伙子。

五分钟之后,车子滑离了她的小区,他就开始想念她的气息,音乐转慢了,嗓音性感的男歌手在唱着今夜我与共眠。

尤连城的手狠狠的拍在了方向盘上,换了摇滚乐,跟着摇滚乐尤连城大声的宣泄着唱着,真他妈的口是心非,真他妈的口是心非!

难得她邀请自己,只是他他妈的学那些什么捞么子的绅士分度。

“慕梅,我为做这些不是为了让邀请我去喝咖啡的。”瞧瞧,他都说了些什么?不想进去喝咖啡?才怪!尤连城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开车回家的一个多小时里除去前五分钟之后尤连城都在懊悔中,那懊悔随着时间一点点的流动有变成怨气的趋势,林慕梅真是一个木头女人,她干嘛不问他第二遍,她只要再问第二次他就会扑倒她的。

慕梅侧着耳朵倾听,听着他停靠在一边的车子的引擎声一点点的远去,怀里的玫瑰花娇艳欲滴,他说为了这些玫瑰花被那家人的狗狗追了好几条街。

勾起了嘴角,慕梅打开了房间的门,她得找出花瓶把这些话插起来,她要找出漂亮一点的花瓶,她要把这些花剪得漂漂亮亮的放在花瓶里。

接着微弱的灯光慕梅在储物柜里找到了那个她在威尔士买到坛状的花瓶,这种花瓶插玫瑰花最漂亮的了。

关上储物柜的门,一回头“拍”的一身室内的光线明亮了起来,这突如其来的光线让慕梅的手一松,怀里的玫瑰花掉落了一地。

在一片亮堂的灯光里慕梅见到了椿妈妈就站在了角落里,淡淡的看着看着她,然后目光沿着她的脸落在了地上的玫瑰花上。

“这些,都是他送给的吧?慕梅,是因为这些玫瑰花在笑吗?”

慕梅垂下头去盯着地上的玫瑰花,原来刚刚她忘了收住笑容啊。

一步步的椿妈妈来到了慕梅的面前,在她的脚即将踩上了那些玫瑰花的时刻。

“不要,椿妈妈。”下意识的,慕梅叫了起来,那尖锐的声音在不大的空间里慌张的盘旋着。

林椿收住了脚步,低下了头:“女人们总是轻易的让红色的玫瑰花撩动,慕梅,椿妈妈告诉的心可以让这些玫瑰花撩动,但是,记住了,千万不要让这送玫瑰花的人撩动的心。”

再一次的,慕梅仿佛回到了似是而非的幼年时代,聆听着奇怪的命运方向。

“这玫瑰花真美,在玫瑰花盛开的时刻它是商人们富有价值的商品,一旦它凋零了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因为人们最喜欢它们最绚烂的时刻,也总记住它们的绚烂时刻,慕梅,椿妈妈要让尤连城记住属于们最绚烂的时刻,然后,在那样的时刻里让一切戛然而止,让尤连城坐上了我们为他打造的从天堂岛地狱的直通列车。”

我们?慕梅抖着肩膀笑着:“不,椿妈妈,说错了,不是我们,怎么会是我们,是恨宋舒悦,又不是我在恨着宋舒悦,虽然,我已经对死后前往天堂已经不抱任何幻想了,可是,椿妈妈,我也不想去地狱。”

“慕梅……”那声慕梅就像一串扭曲的音符。

由于生气林椿在气喘不止,喘气让她的一些话不能够一口气说出来,捂住胸口,不停的咳嗽着,她瘦削的身体抖动得如风中的落叶。

“知道了,知道了,椿妈妈,我知道了,椿妈妈,会让尤连城体验到那戛然而止的幸福的,会让他用毕生来怀念着那个时刻的,会的,会的,会的……”慕梅喃喃的念着,那声会的一下下的砸在了自己的心上。

然后,椿妈妈带着绝望的喘息声一点点的变平缓了。

蹲了下来,把地上的玫瑰花一支支的捡了起来,这些花儿多漂亮啊,漂亮得慕梅都舍不得丢掉它们。

尤连城沉浸在无限的懊悔中回到了家里,八角亭的灯还亮着,冬小葵抱着膝坐着了八角亭的台阶上,她坐着那里轻轻的唤着,连城,回来了。

淡淡的应了一声,尤连城站在了她的面前,她伸出了手,迟疑了片刻,尤连城拉起了她。

冬小葵从台阶上站了起来:“连城,我是在这里等的,我要告诉一件好事,今天我的画被学院选中拿去参加多伦多画展了。”

“嗯,那很好。”尤连城身体一让,避免了和冬小葵肩并肩走着。

显然,冬小葵是看出来了,她停在那里,表情微微的受伤:“连城,我只是高兴,我只是想让和我分享快乐,像以前一样,连这个也不行吗?”

“可是,任我们怎么装我们都无法像以前那样了。”尤连城涩涩的开口:“刚刚,我从她那里回来,不久前,我还做了一件我以前死也想不到会做的事情,我偷摘走了人家花园里的玫瑰花然后敲开了她的窗户把玫瑰花送给了她,而做这些的想法很单纯,只是想让她快乐。”

冬小葵捂住了嘴,不让自己说出嫉妒的话,不去冷嘲热讽,不去发泄。

点着头:“我猜到了去看她了,我还知道最近什么时候回来,只是,我怎么也猜不到尤少爷既然会跑去偷摘玫瑰花,的确,如我爷爷所说的年轻难免都会干一些傻事。嗯!听着是挺浪漫的,连城,我不介意告诉我这些的。”

“连城,我只是想呆在身边和分享一些心情而已,如果,们在一起了我会送上祝福,如果们不在一起了我也许会有一点点的机会,就如今晚做的傻事一样,连城,我也有属于我要做的傻事,我做的傻事就是呆在身边而已,当的朋友当的情人都无所谓的。”

“小葵……”尤连城觉得烦躁。

“好了,好了。”冬小葵把尤连城的身体转了过去:“现在得回去,阿姨在等着和通电话呢。”

躲在了他的身后,冬小葵握着拳头,妈妈说了,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不劳而获的幸福,只是妈妈没有告诉她在争取幸福,等待幸福的过程会这么的辛苦。

接下来的几天送她回家的时候让尤连城恼火的是林慕梅都没有邀请他去喝咖啡的意思,尤连城发誓他从此以后在林慕梅面前要远离绅士风度。

周日,慕梅在家门口见到赵锦书了,牵着一条棕黄色的大狗,站在院子的白色木篱笆旁,朝她招手,嘿,慕梅,和我遛狗去吧。

这是从那晚被尤连城强行从赵锦书家里带回来后慕梅第一次见到赵锦书,由于最近赵锦书正在着手于他回国前的最后一个项目,那个项目已经来到了最后的一个阶段的关键时刻他这一段时间里吃住都在研究院里慕梅和他联系就仅仅靠着电话。

午后,日光淡淡的,随着初春时节的过去雨水渐渐的减少了,近些天来伦敦一直维持着这样阳光时有时无的淡淡天气,慕梅弯下了腰去抚摸那条棕黄色的大狗。

“这就是我老和提前的比利,我们实验室里的甜心我把它带来和认识,不然,我怕以后没有机会了。”

四月中旬,赵锦书就会回国。

黯然的,慕梅从自己的的口袋了掏出了她自己做的背包吊坠,很普通的手工艺,四方形的布包,布包中间放了一个慕梅从印第安人手中买来的幸运石,布包上是慕梅绣的鹏程万里的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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