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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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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区的孩子们因为她老是板着一张脸,不会像英国女孩一样唱流行歌曲,也不会像印度女孩那样会跳肚皮舞因此他们不是很待见她,只有在他们拿着作业在他们的父母的逼迫下才来请教她。

“嘿,嘿,小九,不是和说了,不要对孩子们凶巴巴的,要是对他们凶他们会在背后偷偷的给取外号的,很多很多的外号。”

纯正的京片子,男中音,在这个社区里男中音又是地道的京片子的人就只有那个人,慕梅恶狠狠的眼刀子就朝那个声音的方向飞过去。

果然,十几步之遥站着赵锦书,背着双肩包,抱着一纸袋的面包圈,一如既往的自来熟。

赵锦书把纸袋里的面包圈一个个的发放给了那些围着慕梅的孩子,孩子对着赵锦书亮出了甜甜的笑意转过头对着慕梅的时候则是做起了鬼脸,其中几个还和她说再见,小巫婆再见,小魔女再见!

看着赵锦书一副要是早听我的就不会被骂小巫婆,小魔女的模样慕梅面无表情的从他面前走过,赵锦书加快了脚步,几步之后他们变成了肩并肩。

站在自家的门口,慕梅终于忍不住了,手往半米高的矮墙一横:“赵锦书,不管是对我有好感还是想在异国他乡拥有一个中国邻居这些都是的事情,可是,对于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感到极为讨厌。”

对于赵锦书以如此刮燥的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慕梅觉得极为烦躁,这个比自己大四岁的男孩慕梅觉得他的笑极刺眼,会这样笑的人一定拥有着超额的幸福吧?衣食无忧的童年,疼爱他的父母,年纪差不多的兄弟姐妹,在学校里老师们欣赏他同学们真诚的对待他,手机里的朋友记录多得挤不下。

在这个世界里总有着一些像赵锦书这样的人,而林慕梅则永远不会成为这样的的一类人,不是她不想而是她不能,她二十四以前的人生早就被规定好了轨迹。

认识赵锦书是一场意外,一个月前的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让慕梅躲在离家不远的公寓下避雨,赵锦书拿着伞远远的走来,毫不避嫌的愀着她的脸。慕梅被他盯得不耐烦也狠狠的回盯了过去,然后,他就笑了,笑容带着慕梅很讨厌的那种灿烂。

“和我家的阿九很像啊,就像我家的阿九和我在赌气,我家的阿九一赌气就会离家出走要是碰到雨天的时候就回灰溜溜的躲在屋檐下和我得瑟。”他笑嘻嘻的,长手长脚的,肢体语言极为生动。

“我没有灰溜溜的,我也没有得瑟。”慕梅到后来也不清楚自己怎么会冒出来那么的一句。

“中国人,哇……太好了,中国人……”然后,他就这样过来抓住了慕梅的手。

赵锦书就住在慕梅避雨的那家公寓里,那家公寓的主人是他姐姐的,他来到英国刚满一个月,是中国作为重点培养的航天系学生,在国内的几位专家的推荐下来到伦敦留学,目前在一家中英合资的机械学院学习。

于是,这段十几分钟的屋檐下的相遇成为了赵锦书口中的缘分,他自来熟的自我介绍自来熟的带着礼物拜访了椿妈妈,然后一碰到就“小九”“小九”的叫着慕梅。

几天后,慕梅还知道了“小九”原来是一条狗,是赵锦书养的第九条北京狗。

对于自来熟的赵锦书慕梅一直报以冷处理态度,就像学校里的男人,一次邀约不理他他继续,一百次邀约不理他他就自然而然的没有耐心了,可今天慕梅忍不住了,这一个月来赵锦书就像一个口香糖,搞不清楚状况怎么也甩不掉的口香糖。

“讨厌?”赵锦书好像一下子来了兴趣了,他挠了挠自己的头发:“这是我二十岁来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我。”

他整理整理的衣服:“虽然这对我来说是挺有新鲜感的,可是,我还是不希望讨厌我,至于问我对是有好感呢还是想拥有一个中国邻居这个我自己也不大清楚,目前,我希望和做朋友,是那种很好很好的朋友。”

“可我不喜欢和做朋友,更不希望成为很好很好的朋友。”慕梅板着脸。

赵锦书微微弯下了腰,只有这样他才可以看清楚眼前这个他才刚刚认识了一个月多的中国女孩的脸以及表情,在他所认识的十六岁的女孩里从来没有会有一张像林慕梅这样让他如此怜惜着的脸。

初见,她在他住的公寓下避雨,小小的脸,很水灵的眼睛,站在一大片建筑物下在满世界的雨水中像一抹身不由己的雨花,仿佛下一秒就会渗透进泥土里,谁也找不到。

一个月接触下来,林慕梅还真得有着和她长相不相符的臭脾气,社区里的孩子们在她背后给她偷偷的取外号,小巫婆,冷冻人,小魔女……

现在,她板着脸和孩子们给她的那些外号还真有几分相像。

“好了,好了,放松,亲爱的。”赵锦书蹂了揉慕梅的头发:“不喜欢和我交朋友就不喜欢和我交朋友。”

慕梅狠狠的隔开了赵锦书落在自己头上的手,她讨厌他对他作出如此亲昵的动作,这个和她有着同样的肤色有着同样的眼睛颜色的男孩总令她有莫名其妙的想要亲近的感觉。

赵锦书收回了自己的手,长长的手往矮墙里一伸,变戏法般的手上多了一朵红色的玫瑰。

“这个拿回去放着房间里吧,会让小九心情愉快的。”他笑得一如既往。

想必,那红色的玫瑰太过于美丽了,美丽得慕梅忍不住的伸手去接。

他的笑容在扩大,在春晖中灼灼,那天,他说了一句。

“小九明明是一只画眉为什么要把自己装成了刺猬。”

这句话很久以后慕梅都会想起,这句话就像暗夜里的一团花火,让慕梅总是渴望着最后的自己真的成为一只画眉,在林间自由的歌唱。

拿着那支玫瑰打开了门,椿妈妈站在窗前,从她站在的那个位置上应该可以看到自己刚刚和赵锦书之间的互动,慕梅拿着花的手一滞,下意识的把手中的花往背后一藏。

“椿妈妈,我回来了。”慕梅轻轻的说了一句,像无数次她放学回家时的一样。

她回过头来,不大的客厅里没有开灯,窗外的的暮色和着几缕夕阳的余晖,使得伴随了慕梅十二年的妇人看起来像一片剪影。

在外人的眼中椿妈妈应该是属于那种过着乏善可陈的生活的人,甚至于她的人生轨迹也只能用寥寥几句来描述,旅英华人,一直独身,早期是一名舞蹈家后来在一次意外受伤中再有跳不了舞,拿着剧团给她的补偿金以及保险金再加上她一位死去的姐姐给她的遗产,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可慕梅一直知道,椿妈妈是一个有故事的人,那些故事一定是残忍不堪回首的,所以,椿妈妈在忧伤中逐渐老去着。

“椿妈妈,明天我就要到尤连城的身边去了。”慕梅再次小声的说着。

慕梅怕眼前的这个叫林椿女人,最初是怕自己被抛下,好不容易来了一个愿意给她一个家的人,好不容易自己有了一个和自己连着姓氏的人,好不容易自己的有了可以记录自己身份的地址。

于是,小心翼翼的,乖巧的跟在椿妈妈的后面,不做惹椿妈妈不高兴的事情,做椿妈妈欢的事情,做椿妈妈让她去做的事情,渐渐的,在成长的岁月中形成了一种模式以及一种发自内心的惧怕的心理。

林椿一步一步的从窗前走向了站在钢琴边亭亭玉立的少女,一只娇艳的玫瑰从少女的蓝色的裙摆中探出了头,透过少女,林椿依稀看到昔日的自己。

“椿妈妈,明天我就要到尤连城的身边去了。”慕梅这次的声音大了一点,这是椿妈妈要她做的事情。

她点了点头,目光落在了自己的脸上,眉目柔和,那是一种慕梅从来没有看到过的柔和:“玫瑰很漂亮。”

慕梅垂下了头,椿妈妈又近了她一点,把几缕落在她鬓角的头发拨到了她的耳后,动作轻柔,声音也轻柔。

“慕梅长大了,椿妈妈都忘了这个时候的慕梅应该是喜欢美丽的花朵,喜欢活泼的朋友的,对不起,慕梅,椿妈妈老了,老了就没有什么记性了。”

“但是,慕梅,椿妈妈答应,只要过来二十四岁,就可以做回一个比谁都自由的林慕梅,可以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男孩,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慕梅啊,这个世界有一种叫人情的东西,椿妈妈欠了一个人很多很多的人情,只有把那人情还了,椿妈妈百年后才可以去见她,所以,对不起了,慕梅。”

错(05)

十六岁的春天,慕梅来到了有连城的身边,成为了他的陪读,成为了他朋友眼中的那名叫做苔丝小姐的中国女孩。

苔丝小姐是哈代笔下著名的悲剧人物,由于自己父亲的贪婪她成了有钱人家的佣人,尽管很多人都给以这个人物无数的赞美,但在一些贵族,苛刻的评论家眼里她只是从一个纯洁的女孩最后变成了背着自己丈夫和她那家她帮佣时的有钱人家的少爷偷情的杀人犯。

慕梅知道自己于尤连城在外人的眼中是一个奇怪的存在,帮他拿书包,在教师里独自坐在特意为她安排的座椅上做课堂笔记,为他做一些生活中琐碎的事情,比如帮他打网球的时候帮他拿网球拍,比如他骑马的时候为他准备骑马服装,比如在他需要喝水的时候送上了水,比如他和他的朋友到餐厅去吃饭的时候为他结账……

而大多的时候她在他身边的时候都是沉默的,久而久之,她就成了她朋友口中的苔丝小姐,他们总是“苔丝小姐“”苔丝小姐”这样的叫着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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