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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74章 气盛(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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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

低沉的声线仿佛又挟着热气在耳边响起。

陆一鸣脑子里像被大炮轰|炸过一般, 一片狼藉。

耳廓滚烫,烫得脸颊也染上了薄红。

他下意识地揉了揉耳垂,想把那股热意揉掉。

空气分明还有几分薄凉,那股热意不但丝毫未褪, 反而却从耳垂毫无章法地蔓延到指尖, 灼得指尖也微微泛红。

远处不知哪户人家爆出村子里的第一声鸡叫。

很快, 其它人家也应和似地响起了阵阵零碎的鸡鸣, 此起彼伏,此消彼长,简直像在遥相对唱。

这村子里的鸡想必因为与世隔绝, 整天无忧无虑天真烂漫, 所以睡得早, 起得也早。

倒苦了陆一鸣后半宿几乎没睡着, 听着连绵不绝的鸡叫声,脑壳隐隐作痛, 直想把这些鸡全买下来做成烤鸡。

畜牲。

想到罪魁祸首, 他忍不住咬牙暗骂了一句。

……他家畜牲居然对着他发|情了。

其实细细一回想, 也不是第一次了。

先前在医院里……还有前天晚上……

陆一鸣这下连胸口也微微地发了烫,有些窝火地用没受伤的右脚踹了一下被子。

啧, 畜牲!

一开始陆一鸣不过当作是金叵罗的捉弄罢了, 并没有太当回事。后来渐渐地察觉有些不对,只觉得这妖物性情顽劣似有所图, 便有意无意地提防着。

现在看来, 实在是……被占了不少便宜。

天地之间不是一直讲究阴阳调和、阴阳合一么, 话本里讲的那些以身相许、以色事人的可都是女妖怪。

倒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尤其想起自己以前还把金叵罗当成爱宠,稀罕得不得了,整天搂着摸来摸去,难道那个时候……

咳。后知后觉的陆一鸣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院子里响起丁大叔和丁大婶窸窸窣窣的话声。

似乎是丁大叔要赶早为村子挖道去。

瞟了眼窗外,天刚蒙蒙亮。

丁大婶声嘱咐几句后,丁大叔道了几声“知道”便迈着农家人豪迈的步子走了。

院子重归于安静。

远处的鸡鸣也渐渐停歇,兴许是叫累了。

风一阵一阵地从半开的窗棂窜起来,拂过他的额前垂散的留海。

好舒服。

可算有些睡意了。他蒙胧之中暗叹了口气。

山顶的树林。

一群乌鸦在树枝上声地叽叽呱呱。

“主人怎么一直不理我们。”

“他心情不好。”

“嘘嘘嘘!”

“……”

中间那枝最大的树桠上坐着的人扭头冷冷地放眼扫过来,左颊一道红艳的血痂子从眼角划到腮帮子,为那张满是煞杀之气的脸平添了几分狰狞。

乌鸦们集体打了个寒噤,鸦雀无声。

“苍罗还是没找到么?”金叵罗沉声问道。

“没有。”

“没有没有!”

金叵罗凝眉在众乌鸦里找了半天,只见乌泱泱一片,实在找不出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

只得直接问:“玉罗何在?”

一只体态略胖的乌鸦从鸦群中跳了出来,眼神惶惑不安:“在。”

金叵罗伸出一只手,让它飞到自己手中,让它的喙在自己的指间轻啄。

笑:“这个人的晦气,记住了?”

玉罗眨眨眼:“记住了。”好浓好香的晦气!

人多多少少有些晦气,每个人身上的晦气都是不同的。有的清浅香甜,有的浓冽馥郁,有的辛辣刺鼻。一般来,运气越好的人,晦气越淡。

嗯,这个人……他应该活得很倒霉吧。

金叵罗一指山脚的村庄:“你给我一刻不停地盯着他,有事来报。”

他抬眼扫了扫其它乌鸦,灰蓝色的眸子里有寒光掠过:“你们去找苍罗和那个人,找不到别来找我。”

玉罗怯生生地举起翅膀发问:“主人,你找那个人做什么?”它是苍罗的同母兄弟,也是鸦群里最年轻的仆从,刚出生几个月,很多事情不了解。每次问其它乌鸦,一个个都讳莫如深避之不及。

所以它很是懵懂。

果然,它这一问,其它乌鸦纷纷瞪大了眼睛,大气不敢出。

气氛仿佛被冻结。

“他……”金叵罗没有冲它发怒,只是往身后的树干重重一靠,灰蓝色的眼眸瞬间沉淀成黑色,憎恶和愤怒在瞳孔中翻涌沸腾,声音变得极其低沉,咬牙切齿地,带着钟鸣般的余韵,道,“偷了我的东西。”

山脚的村子里。

“少爷!别睡懒觉了,路通了!少爷?”

陈姐的叫声穿过薄墙和木门,直击耳膜。

陆一鸣打了个激灵,坐了起来。

正午的阳光斜斜打在他脸上,他用一手遮在额前,眯起眼睛,懒懒地应了句:“知道了知道了,别嚷了。”

县里来的人帮村民用火|药炸掉了一块山,终于绕过那块坠的巨石新开了一截道路。

虽然道路还有待修缮,但至少进出村子没什么问题了。

踩在地上,脚后跟的伤已经几乎感觉不到疼痛。

赵玉贞的药果真是好东西啊。

陆一鸣舒了口气,看那道痂已经变成了褐色,俯身放下了卷了一宿的裤管。

陈姐把东西收拾得差不多,过来叫他:“快点儿!我们已经出来两天了,铺子的三七正短缺呢。”想到什么,她环顾屋子一眼,“金少爷还没回来?”

“哦。不回就不回呗。”陆一鸣漫不经心地应道。

他昨晚窗没关,门没栓,人家不愿回来也怪不得他了。

毕竟,腿长在人家自己身上。

车夫王大叔帮着和陆一鸣、陈姐一起把几口大药箱搬到了马车后面的货厢,摆放好。

陈姐高兴地拍了拍发红的手:“好了。”

“那就走吧。”陆一鸣跳上了马车,独自坐在一边。

赵玉贞在他对面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了看他:“那阿金呢?”

陆一鸣没好气地:“呵,他本事大得很,整个村子翻了个遍都找不着人,不定早出去了。”

“你们好端端地又为了什么打架了?”陈姐上了车,挑了眉毛,质疑道。

“一定是你做了什么好事把他气跑了。”赵玉贞也加入了阵营。

“可不是,昨晚你没瞧见,金少爷脸上都挂彩了!”

“哎哟,一鸣你还打人啦!”

两个女人一唱一和,阵势咄咄逼人。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陆一鸣无奈地扭头看向窗外,心中憋屈无处诉,“嘁,你们怎么就一口咬定是我做的好事而不是他?!”

“这个不是八仙桌上放灯盏——明摆着的嘛。”陈姐哼了一声,“金少爷这样的老实人,从来都是你欺负人家,哪有人家欺负你的道理。”

起来,金叵罗里里外外帮衬的可不少,什么苦活脏活,不曾有过推辞,做得颇为利。

作用可比自家少爷大得多了。

还不要一分工钱。

陈姐有次偷偷要塞给他十块大洋,他连看都不看,也没肯接。

他那品貌风度,一看就出身于豪门大户,没把钱财这种身外之物放在心上,想来也是有什么苦衷才长年漂泊在外不愿回家——听那些豪门里勾心斗角的闹得厉害。

这样质朴又愿意为朋友仗义的人,她笃定转遍全省都找不到第二个。

起初陈姐对金叵罗一直住在陆家颇有些微词,甚至还一度误以为自家少爷有什么断袖之癖,暗捏把汗。

不过后来寻思了下,就少爷那个废物样子,人家这样的哪看得上他呀。

现在日久见人心,她早已把人家看成一家人了。

老实人……

陆一鸣笑出声,真想把昨晚的饭吐出来。

“他要是老实人,我就把这辆马车给吃了!”

她要是知道她口中的“老实人”做了什么,估计也得陪他一起吃下这辆车。

赵玉贞平时虽然跟金叵罗接触不多,但觉得阿金为人看着踏实稳重,听陆一鸣这么一不由觉得不大公道:

“阿金是你的朋友,你这么他,不怕他难过么?”

“不怕。当着他的面我也是这么的。”陆一鸣发现自己倒成了众矢之的,懒得再多废唇舌。

这畜牲,人前确实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寡言不争,恬淡自得。

怪不了陈姐和赵玉贞,自己以前不是也被他给骗了?

见陈姐仍是不肯发车,便道:“得了,玉贞两天没回家,赵家估计要发疯了。我们已经在丁大伯那里留了好几张条子和回去的路钱,他看到了想回去自然会回,又不是没长脚。”

陈姐这才跟王大叔低低了一声。

王大叔呵呵一声笑,挥起了马鞭:“好嘞,走起!”

两匹高头大马齐齐咴地迈起了蹄子,飞快地带起一路烟尘,沿着村道驰去。

山腰的歪脖子树上,一道黑影斜躺在那里,冷眼看着村道上那辆正朝外奔驰的马车。

一只乌鸦衔着一封信飞到他的怀里。

“主人,这是他留在桌上的,应该是给你的。”

信封上写着一行娟秀的钢笔字:金叵罗亲启。

拆开,倒了倒,掉出三块大洋和两张纸条在掌心。

第一张纸条上的字迹与封面上的一样,写着:你好肚量,莫与他孩子一样不懂事的人计较,气消了就回来。

显然是出自陈姐之手。

第二张纸条上的字龙飞凤舞,遒劲潇洒,写的是:别回来了!再回来就是狗。

……

咬了咬牙,捏着纸条的手指用力一握,纸条被揉得皱成块抹布条。

察觉纸背手感有些不对,转过来,果然背面还有一行:不回来也是狗。

切。

金叵罗勾嘴轻笑,眸中戾色一扫而空,映满青山上下的春|光,既明媚,又晴朗。

他早知道,他家陆少爷就是这么无聊又气盛。

几名警|察蹬着自行车,穿过刚刚打通的山道,匆匆进了鸟村。

“谁报的命案?”

村民们赶紧把人引到两具尸体跟前。

警|察们分工勘察,戴了手套就开始工作。

其中一个掀开尸体上的白布看了一眼,忽然叫起来:“这,这个不是郑清河吗?”

“上个月在东署偷尸的法医郑清河?”

“我操,赶紧联系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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